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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正性声明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6-06-28 点击量:次

公正性和保密性声明

1)本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运行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有关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质量环节实施的组织机构和过程控制来维护检测工作的客观性与诚信性。

2)中心作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契约的规定,客观、公正、准确及时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3)本中心对所有客户均持一致、公正的服务。检验检测人员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4)本中心制定了《保证公正性和诚信程序》(GHCDC/QP01-2016) 、《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程序》(GHCDC/QP02-2016),对客户相关的机密、信息及专有权实施严格的保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5)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6)本中心工作人员不从事可能降低或影响本单位技术能力、公正性及诚信性的产品研究与开发、咨询、营销等活动。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的影响。

7)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8)本中心工作人员均受《质量手册》约束,遵守其条款的要求,绝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科学、公正、有序地开展工作,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

广汉市卫生计生局:0838-5303413

广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38-5220616

             广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


                       201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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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汉市雒城镇顺德路133号 联系电话:0838-6088660 电子邮件:scghfy@scghc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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